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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退款政策係將《QREMENU服務使用條款》第五章(退款條件)之內容以淺顯易懂之方式整理而成。本政策與使用條款之內容不一致時,以使用條款為準。
1. 會員得於付費使用期間開始日起7日內,不附任何理由,請求全額退還該期間已繳納之使用費用。
2. 前述7日以使用期間開始日為第1日起算。
3. 會員透過billing@qremenu.com或客服聊天表示退款意思時,視為已提出退款請求。
1. 自付費使用期間開始日起已逾7日者,本公司不退還該月之使用費用。於此情形,視為會員已使用該月之全部服務。
2. 於此情形,即使會員終止契約,本公司仍提供服務至已繳納之使用期間屆滿為止。
1. 會員於使用期間開始日起7日內提出請求者,本公司全額退還年費。
2. 逾7日後終止者,退款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。
退款金額 = 已繳納之年費 − (該方案之月費 × 已使用月數)
3. 已使用月數包含提出終止請求之日所屬之月份。計算結果為₩0以下者,無退款金額。
4. 年繳方案之贈送月份(2個月)不屬退款對象。
| 情形 | 退款金額 |
|---|---|
| 月費(進階方案₩15,000),開始日11月1日,於11月6日請求 | ₩15,000(全額) |
| 月費(進階方案₩15,000),開始日11月1日,於11月10日請求 | 不予退款。服務提供至11月30日 |
| 年費(進階方案₩150,000),開始後第5日請求 | ₩150,000(全額) |
| 年費(進階方案₩150,000),於第4個月請求終止 | ₩150,000 − (₩15,000 × 4) = ₩90,000 |
| 年費(基本方案₩100,000),於第11個月請求終止 | ₩100,000 − (₩10,000 × 11) = ₩0以下,故不予退款 |
1.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服務連續中斷24小時以上者,本公司將無償延長使用期間,延長期間為中斷時間之2倍。會員如有需要,本公司得以按日計算方式退還中斷期間之使用費用,以代替延長。
2. 重複繳納、金額錯誤等誤繳之金額,本公司全額退還。
3. 本公司終止服務或因不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終止契約者,本公司退還剩餘使用期間中完整月數所對應之使用費用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退款或補償受到限制。
1. 自付費使用期間開始日起逾7日後,會員因單純改變心意、歇業或停業、未使用服務等會員方之事由,請求退還該月使用費用者
2. 因會員違反條款,本公司限制其使用或終止契約者
3. 因會員之裝置、網路連線、收據印表機、其他程式、瀏覽器設定等會員方之原因,致無法使用服務者
4.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或本公司無法控制之外部服務故障,致服務中斷者。但本公司得依其裁量延長使用期間。
5. 免費試用期間及年繳方案之贈送月份
1. 請透過billing@qremenu.com或客服聊天告知商號、退款事由及收款帳戶。
2. 本公司僅將退款匯入會員或會員營業場所名義之帳戶。
3. 本公司於收到請求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進行確認,並於確認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支付退款金額。
4. 本公司拒絕退款時,將以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通知其事由,並載明使用條款之相關條文。
5. 本公司將依退款金額,作廢或更正已開立之憑證。